校內各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實施工作的函》(留金發【2016】3221號)精神,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在2017年將繼續實施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含俄羅斯藝術類項目),選派從事藝術教育的教師與學生赴國外著名院校或機構留學。該項目旨在利用國外優質資源,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國際競爭力和創新能力的優秀藝術人才及學貫中西的文化藝術大師,提高我國藝術教育水平及培養質量。現將我校該項目申報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 選派對象
選派對象主要為國內藝術團體/機構中的優秀中青年藝術工作者、高校從事藝術教育的教師、國內外藝術類專業優秀在校學生。
2. 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訪問學者:3-12個月;博士后:6-24個月。
2)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6—48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24個月。
3) 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12—24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3—12個月。
4) 本科插班生:3-12個月。
3. 重點選派國內發展薄弱、與國際水平有較大差距的藝術類專業,對交互設計、時尚設計、體驗設計、信息設計、服務設計等新興設計類專業或交叉學科優先支持。
4. 留學人員應派往藝術教育發達國家的知名院校或機構。
5. 訪問學者、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通過國內推選單位的國外合作渠道或個人聯系國外留學單位派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主要通過國內導師已有的國際合作渠道赴國外學習;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主要通過國內高校與國外學校/機構的合作渠道派出。
6.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部分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學費資助。
二、申請條件
1. 符合《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2. 類別要求
1) 訪問學者:應為各單位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較大發展潛力、具有國際或全國藝術競賽、展覽(演)參賽經歷的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或藝術工作者;除舞蹈專業可具有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外,其他人員均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196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研究申請人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歲(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
2) 博士研究生:
國內申請人:申請時應具有碩士學位,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在讀碩士生或博士一年級學生,年齡不超過35歲(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或碩博連讀(僅針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國外申請人:申請時應為國外高校或機構正式注冊的留學應屆碩士畢業生(含畢業離校不超過一年的碩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年齡不超過35歲。申請時,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已獲得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須出具就讀院校注冊證明、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申請時為在外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被錄取后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從博士第二年開始計算。
3)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應為國內高校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歲;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4) 碩士研究生:
國內申請人: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應具有學士學位,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碩士學位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國外申請人: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應為國外高校或機構正式注冊的留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已畢業離校的學生除外)、攻讀碩士學位第一年(學制為一年的碩士研究生除外)的學生。申請時,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已獲得攻讀碩士學位入學通知書;攻讀碩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須出具就讀院校注冊證明。申請時為在外攻讀碩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被錄取后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從碩士第二年開始計算。
5)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申請時應為國內高校全日制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中外雙方聯合制定的學習計劃,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6) 本科插班生:申請時應為就讀院校的優秀二、三年級本科生,年滿18周歲(1999年4月5日前出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中外雙方聯合制定的學習計劃,入學時間原則上為申請當年。
申請學費資助者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并在各方面表現突出;核心課程優秀;擬留學單位、專業應為世界一流。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國外導師應具有很強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從事專業領域的權威專家或學術帶頭人,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力。
3. 外語條件
1)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申請時外語須達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成績有效期為兩年。各語種合格標準如下:
英語(PETS5):筆試總分55分(含)以上,其中聽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日語(NNS)/俄語(ТЛРЯ):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口試總分3分(含)以上;
德語(NTD):筆試總分65分(含)以上;
法語(TNF):筆試總分60分(含)以上。
②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致)。
③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并獲結業證書(結業證書兩年內有效)。
⑤參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0分, 托福85分, 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1級,日語達到三級(N3),韓語達到TOPIK3級。
⑥通過擬留學單位/外方導師組織的考試或面試達到其外語水平要求。
2) 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申請時外語水平一般應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申請時未達到條件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此部分人員被錄取后,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參加相應外語考試,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外語條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申請時外語水平合格者。
三、俄羅斯藝術類項目
俄羅斯藝術類項目申請人無需提交俄方邀請信,被確定為為留學候選人后,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駐俄使(領)館教育處(組)協助落實國外留學單位。
俄羅斯藝術類項目申請時無需提交外語水平合格證明,被確定為為留學候選人后,需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的俄語強化培訓。留學人員派出后,須先進行一學年俄語預科學習。
俄羅斯藝術類項目訪問學者的留學期限為18-24個月,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為36個月,均包含一年俄語預科學習時間。
四、報名辦法
申請人須按照《2017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申請人請參考:http://www.csc.edu.cn/article/783,國內研究生項目申請人請參考http://www.csc.edu.cn/article/784,國外研究生項目申請人請參考:http://www.csc.edu.cn/article/785,本科插班生請參考:http://www.csc.edu.cn/article/786)準備申請材料并提交所在單位審核。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對申請人的資格、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核(評審后)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并對其出國研修工作提出明確目標要求,形成《單位推薦意見表》。
申請人須在2017年3月10日前將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部門公章的《單位推薦意見表》紙質版提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或研究生院辦公室(訪問學者、博士后與本科生項目申請人提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研究生項目申請人提交至研究生院)。申請人須結合在研項目或課題認真擬定出國研修計劃。申請人須在2017年3月20日—4月5日期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 (http://apply.csc.edu.cn) 進行網上報名,并于2017年4月5日前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紙質版提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或研究生院辦公室。
錄取結果將于2017年5月公布。屆時,申請人可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及錄取材料將郵寄至申請人所在單位。該項目申請的其他相關事項詳見http://www.csc.edu.cn/chuguo/s/780。
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聯系人:王盛夏 聯系電話:67861299 電子郵箱:wendyandsky@126.com
辦公地址:西區國際文化園區1號樓306辦公室
研究生項目聯系電話:67866916電子郵箱:yjspy@mail.ccnu.edu.cn
辦公地址:研究生院313辦公室
本科生項目聯系人:周萌 聯系電話:67865115 電子郵箱:mengzhou@mail.ccnu.edu.cn
辦公地址:西區國際文化園區1號樓306辦公室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研究生院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