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湖北省教育收費管理規定以及學校財務工作的安排,我校2016年收費標準申報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所申報的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符合鄂價費【2006】183號和鄂價費【2007】130號文件精神。
2.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不含專業學位及研究生課程進修生)、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和各學生宿舍的收費標準統一由財務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申報,其它收費項目及標準由有關部門或學院申報。
3.為了方便單位申報,此次僅申報今年變動項目。
4.收費項目及標準報經省物價局批準后,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未申報或雖申報但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費。
5.申報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交學生事務大廳(老圖書館3樓)14號窗口,電子版傳至:575183590@qq.com
咨詢電話:67863553
財 務 處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