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2017年5月2日第4次校長辦公會的決定和周轉房管理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周轉房的管理,提高校內周轉房使用效率,創造有利條件引進人才,決定開展到期周轉房的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相關政策
根據《省房改直管高校周轉房管理試行辦法》和《華中師范大學周轉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周轉房為學校主要租賃給1999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無房新職工(簡稱新職工)短期周轉的住房,租住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到期必須退還周轉房。同時,學校新職工的無房戶住房貨幣化補貼政策已完全執行到位。
二、清理范圍
租賃周轉房已經滿五年的職工。
三、清理辦法
1、成立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蔡紅生副校長任組長,學校辦、工會、人事處、國資辦、財務處、保衛處、后勤保障部負責人為成員,清理工作辦公室設在后勤保障部。
2、在校園網發布清理通知,同時清理工作辦公室將第一批應退房名單通知到各單位。7月20日前,相關租戶自行到房產管理辦公室(行政附樓209室)辦理退房手續。
3、對于7月21日后仍不騰退到期周轉房者,學校將在相關范圍公示名單,并通知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協助做好相關人員的工作,并按相關法規和協議追究違規和違約責任。對拒不配合,態度蠻橫,造成較壞影響的,經學校周轉房管理委員會討論,報請學校依據《華中師范大學教職工行政處分細則》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同時,對所有滿5年而未退房的租房職工,先按年租金標準遞增25%的標準收取租金。
4、對于家庭住房特別困難需要照顧者,需先退房再向周轉房管理委員會提出住房申請,由校周轉房管理委員會集體討論后報校領導審批決定。
清理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