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相關學院: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以下簡稱阿大)關于本科生實習的合作協議,2018年將選派30名優秀在讀本科生赴該校開展科研課題實習。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選條件
被推薦人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5分(四分制);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
(三)申請時年滿十八周歲(1999年9月19日以前出生),今年9月份后為項目院校(名單見附件1)全日制在讀四年制本科的二、三年級學生,或五年制本科的二、三、四年級學生。
(四)外語水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英語或法語專業在讀本科生;
2.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法語為中級班);
5.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考試,達到雅思6.5分,托福95分。參加法語水平考試,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
6.通過阿大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由加方導師單獨出具證明)。
申報時若外語水平未達標,須于派出前達到外語水平要求。
(五)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2.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3.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4.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二、選派領域及實習內容
(一)選派專業無學科限制,課題列表詳見加方網站。
(二)實習內容主要包括:
1.跟隨導師進行相關科研課題實習;
2.參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討會;
3.以報告會形式展示研究成果;
4.與來自其他國家的學生開展交流活動。
三、實習期限、資助方式及內容
1.實習期限為3個月。
2.國家留學基金負擔留學人員3個月的獎學金(1500加元/月)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簽證申請費;阿大負擔留學人員使用圖書館、電腦及科研設施的費用,并提供相關后勤保障。
四、選拔辦法及時間安排
(一)接此通知后,請各單位即根據阿大提供的可申請課題列表進行選拔推薦,我處匯總名單后將上報基金委。每校推薦人數不限但盡量避免集中于某個專業。推薦人員名單須在校內公示。
(二)請通知被推薦人于加拿大當地時間2017年9月24日前登錄阿大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申請(http://www.international.ualberta.ca/InternationalServices/StudentMobilityIncoming/uarecsc.aspx)。
(三)請統一組織被推薦人選于2017年9月19日—9月24日期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申請材料及說明》(見附件2)準備申請材料并在線提交。
網上報名時“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選擇“與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本科生實習合作獎學金”,“計劃留學單位”選擇阿爾伯塔大學,“受理機構名稱”選擇現就讀院校。國外導師信息按照向阿大申請的第一志愿填寫。
(四)請相關單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將單位推薦公函、《初選名單一覽表》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
國家留學基金委不受理個人申請。
五、評審與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對各單位推薦人選進行材料審核,并根據審核結果向阿大推薦候選人,由阿大對其進行評審并確定錄取人員名單及課題、導師安排。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后錄取。
申請人一旦被正式錄取,非不可抗拒原因,不得退出項目,否則愿意承擔相關責任。申請材料不合格或不全視為無效申請。
留學人員按期回國后,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攻讀更高層次學位或進行聯合培養時,不受回國后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限制。
希望相關單位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和動員,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并于9月15日中午12:00前將單位推薦表紙質版交至國際處306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mengzhou@mail.ccnu.edu.cn。
附件為項目院校名單和申請材料及說明。如有疑問,可咨詢我處。
聯系人:周老師,聯系電話:67865115
米曉晨助理:聯系電話:13006160845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