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工會:
為切實做好生活困難教職工的扶困救助工作,體現組織關愛,推進和諧校園建設,現將申報教職工困難補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難教職工的基本條件
1. 配偶為下崗職工或喪失勞動能力;
2. 教職工或其直系家屬成員患重大疾病;
3. 家住災區,家庭遭受災害影響較大;
4.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難。
5.青年教職工配偶暫時無業無收入。
(注:家庭已購買小車,或兩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教職工不得申請困難補助)
二、申報程序
各部門工會應盡快將本通知內容通知到本單位所有在職職工。困難教職工在接到通知后,除網上信息門戶中申報外,也可在工會網頁“文件下載”欄中下載“華中師范大學特困教職工申請表”,認真如實填寫(以方便工會建立貧困教職工數據庫)后于2017年12月25日前交工會張老師(電話:8167),校工會再召開福利委員會研究確定具體人選和貧困救助等級。
三、 具體要求
各部門工會要主動關心困難教職工生活,認真組織困難教職工申報困難補助,同時也要嚴格把關,實事求是,防止虛報,并根據申報人員的困難程度排序,由部門工會主席簽字、單位簽章(或網上審核)后再報校工會。校工會不接受個人申報。
四、困難教職工及補助標準的確定
困難教職工及補助標準將由校工會福利部集中評比確定。
特此通知。
校工會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