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
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大學生就業的指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穩就業的系列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就業工作會議精神、畢業生就業狀況和當前武漢疫情形勢,經學校研究決定,擬對全校各培養單位對幫扶學生就業的教職工和校友等給予一定獎勵,具體意見如下:
一、獎勵資金來源
1.鼓勵各培養單位使用自籌資金。
2.支持各培養單位使用本單位發展基金。
二、獎勵范圍和標準
1.獎勵范圍:為幫扶就業有困難的畢業生成功就業發揮了實質性作用的教職工或校友、校董等人員。
2.獎勵標準:每幫扶一名就業困難畢業生成功就業,最高可獎勵教職工等人員2000元人民幣,各培養單位可在學校標準范圍內根據自身財力自主確定。
三、幾點工作要求
1.各培養單位應制定具體獎勵方案,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后報人事部備案并經批準后實施。
2.獎勵方案、獎勵名單及畢業生就業單位等信息須在院內予以公示。
3.獎勵的發放,由各培養單位在學校酬金發放系統中填寫發放信息,提供幫扶畢業生就業的詳細說明,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和人事部審批,經財務處審核后發放。
華中師范大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2日